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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第一百四十七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解散:(一)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;(二)股东会议决定解散;(三)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;(四)其他法定事由。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,财务公司应当申请解散。
就在30日凌晨韩国U18队伍的集体道歉后,当天(30日)上午,韩国队领队、主教练、涉事球员等来到“熊猫杯”组委会,再次向组委会郑重道歉。韩国队主教练金正秀表示,感谢“熊猫杯”组委会周密的赛事组织和接待,对球队个别球员做出的一些不雅、缺乏尊重的行为深感歉意。他作为球队负责人同时也是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人,对此深感愧疚。而涉事球员朴圭贤也再次致歉,他说:“我再一次真诚地向所有人道歉,对不恰当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歉意,我的行为无意冒犯,希望大家能原谅。”
责任编辑:陈悠然 SF104消息面上,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新闻发言人冉承其昨天宣布:北斗三号基本系统完成建设,12月27日开始提供全球服务。这标志着北斗系统服务范围由区域扩展为全球,北斗系统正式迈入全球时代。责任编辑:王栋
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开业的,开业核准文件失效,由决定机关注销开业许可,收回金融许可证,并予以公告。第七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设立、参股(增资)、收购法人金融机构第七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投资设立、参股(增资)、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的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;(二)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;(三)具有良好的并表管理能力;(四)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;(五)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%(含本次投资金额);(六)具有完善、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,具有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,具备保障业务连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;
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飞律师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上市公司股东或者高管因某些原因终止增持计划,对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是有影响的,但不能说必然损害小股东的利益。此外高飞还表示,股东或者高管增持股份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无关,也不需要董事会决议,单方面终止也没有问题,“但如果是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,我觉得是需要承担责任的”。